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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鑫资讯】植物健康是园林绿化的核心价值
来源:深圳市磊鑫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0-01-07

长势期待恢复的千年古银杏



城市健康森林

  人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任何一座城市,园林绿化都是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现代化建设中无可替代的为环境增“颜值”、为经济增“产值”、为文旅增“商值”、为“三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价值”的生态产品。

     人与树是生命共同体

     只有园林绿化,才具有丰富的季相变化、绚丽的景观形象、优雅的游览氛围、清洁的休憩环境、静谧的交流场所。园林绿化充分彰显独具的综合性、公共性、包容性。

     所有这一切都源于生长于各类绿地中的各种植物,有赖于以植物为主体营造的园林绿化环境。

     没有园林植物,也就没有城市绿地。没有城市绿地,何来园林绿化?没有园林绿化,城市与《寂静的春天》及“钢筋水泥”“碉堡”式的“鸽子笼”有何区别?失去绿色生命的城市化还有何价值和意义?

     这是一条演绎严谨的人与自然(植物)相关性的生态逻辑链,更是一条人与自然“命脉”体系完整的生命共同体的逻辑链。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

     将人的命脉最终落点于“树”,这是个大写的“树”,更是与人的命脉紧密相连的“树”。这无疑是对“人类从森林中来”最精准的诠释,也是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最鲜明的路径指引。

     植物健康是一切问题的源头

     园林绿化建设的业态序列表明:任何一块城市绿地的产生、城市园林绿化的形成都离不开建绿、管绿、养绿的循序渐进“三部曲”。

     其中,包括功能各异的11种主要业态。

     在建绿环节包括规划设计、苗木繁育与供应、绿化工程施工、施工环节的跟踪监理。

     管绿环节则有一条贯穿绿地建设全过程依法治园的红线,包括政策管理、制度管理、园务管理。

     养绿环节突出的是技术管绿,有技术管理、标准管理、信息管理、设施管理等。

     就城市绿地建设的生产节奏而言,建绿是基础,主要任务是保植物成活,生产的是绿地样品;管绿是完善,主要任务是保绿地安全,生产的是绿地成品;养绿是规范,主要任务是保绿地植物发挥正常功能,生产的是合乎标准规范的绿地产品。

     城市绿地和园林绿化的“建、管、养”完成从绿地样品到成品再到产品,是市场生态产品供需关系(结构)中的“供应端”,必然也会存在是否不充分、是否不平衡的问题,还有需求方是否满意、是否适应的矛盾。

     这是反映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发展方面的主要矛盾。

     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呢?当然是植物健康!

     园林绿化的功能和绩效表明,对于任何一地园林绿化的生存质量,养护管理功不可没。“三分种七分管”这句原本起始于农林作物的“祖训”,也的确是至理名言。

     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越来越深入,园林绿化中许多现实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已不是简单的“三七开”就能解释、解构和解决。

     难道园林绿化中的“养护管理”不就是“植物保护”?

     难道植物保护不就是绿化养护?

     这种观念过去是。当植物保护只有防治病虫害单项业态时,这个“等式”能成立。

     现在不是。当植物保护立足于园林植物健康时,就不是末端的养护能承担得起,包揽得了。

     养绿不等于“保绿”“升绿”。

     对于绿地建设发生在“源头”和“过程”中对植物错误处置、造成的健康伤害及安全隐患,养护管理既不能规避,也不能缓解,还无力治疗。

     例如,绿地中相邻植物因生性“相克”而自残或互残致衰,完全是建绿初期绿化设计植物配置对植物“化感效应”的忽略或无知所致。

     无视植物根系深浅属性,将深根性植物种在布满各种管道网线或者棚盖后的车库、地下室的土地上。

     将阳性喜光植物种在高大密布的建(构)筑物阴面,或将忌水湿植物种在高水位或近水地域,或将偏酸性植物种在高盐碱土壤中。

     对包裹土球的金属网扣、化纤包皮、油毡草垫置入树穴(坑)后不剪不破不清除。

     由于“溺爱”或无知,对陆生植物过度深埋、过度浇灌、过度施肥喷药造成植物窒息性伤害和药肥伤害。

     检疫性病虫苗木(植株)不经(或草率)检疫检验,擅自进市入土,成为病虫害传染新源头……

     以上诸如此类导致植物衰弱、枯萎、夭折的“带病工程”,完全是前期规划设计、植物配置、供苗“双检”、施工和监理缺失所致。对此,“末端”的养护管理面对树木已经定植入土的“既成事实”基本无能为力。

     园林植物有生长发育生理特性和生命习性,同自然界包括人类在内其他所有有生命体征的生物一样,需要健康和安全。

     经过“建绿、管绿、养绿”形成的城市绿地,进而汇聚成城市园林绿化,更需要“保绿”和“升绿”。这是城市建设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路径和关键举措。

     包括园林植物在内,生物界追求“优生优育”。这是一条“物竞择优”的进化铁律,无论是“优生”还是“优育”,核心就是“保质”。园林绿化“保质”的关键就是“保绿”“升绿”。

     任何一块城市绿地的植物从栽种的那一刻起,它生长的每一个阶段、发育的每一个环节都面临着来自生物性和非生物性方面的健康和安全威胁。因此,园林植物需要保护。

     长期以来,园林绿化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都充分表明:植保问题的核心是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本质是生态问题。

     所以,保植物的内核就是改善环境优化生态。但是,此行的理念切入点在哪里?实践的着力点又在哪里?

     传统的园林植物保护是从传统的“农保”“林保(森保)”衍变延伸而来,有农林植保的“基因”,但由于产业属性不同、植物“生境”不同、保护对象不同、运作体系不同,故不具备农林植保的体制和机制优势。

     传统的园林植保长期被纳入养护管理,作为其中一小部分生产性业务予以调度和安排,主要以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群众俗称“打药”)为基本业态。这的确是十分典型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末端”业态中的“末端”业态。

     在整个20世纪,这种状态很“正常”,且已相沿成习,也的确对各地治病灭虫维护绿化成果作出过贡献。但是,并不科学。尤其在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绿色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园林植保从理念认识到行为实践已很不适应,负面影响已明显大于正面效果。

     植物健康贯穿园林绿化全过程

     末端的打药治虫,不能解决植物健康这一根本性问题。

     第一,化学农药可以快速有效地毒杀植物的许多病虫害和杂草,但它是一柄“双刃剑”。长期以来依赖化学农药防治,已经产生污染环境、杀伤天敌、增强病虫害抗药性等突出的负面效应,而且也不可能完全有效地防治所有植物病虫害和杂草。所以,化学防治不能与防治病虫害画等号。

     第二,防治病虫害也不等于防控有害生物。病虫害在植物有害生物中并非唯一和全部。有害生物是一个范围很广、涉猎物种很多并以人的利害关系为划界标尺的经济型生物类别的概念。除病虫害外,还有许多需要防控的其他“靶标”,如肆虐于草原、林地的鼠、兔,以植物为食物的蜗牛、蛛形纲动物叶螨(红蜘蛛)、部分啮齿类野生动物、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等。

     第三,防控有害生物也不等于实现了植物保护。除各种有害生物外,还有许多业已存在多时、不断新生和增生的“城市病”在侵蚀植物健康。这些对植物产生的“环境胁迫”以及“环境胁迫”与有害生物恶性互作,相互叠加,其危害、隐患、后果往往比单纯的有害生物更甚,更不易察觉。

     “环境胁迫”加害园林植物,不传染,但会传播;不流行,但会蔓延。例如,各种自然灾害及其灾后的“次生灾害”,各种对城市绿地人为的机械性、生产性、生活性污染,各种面源性及突发性肥害和药害,各种隐性和显性的绿地土壤质地恶化,城市“热岛”和“温室”效应,人为的滞后管理和对异常现象的误诊误判……

     这些问题不仅时有发生,而且普遍存在。城市园林绿化各种植物原本对气、水、土各种污染物都有不同程度的吸纳、滞留、净化、解构、稀释的功能,但一旦这些污染源(物)强大到超出植物吸纳净化能力和阈值时,各种植物自身就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所以,无论是自然资源的保护,还是生态环境的保护,或是城市人居环境的保护,气、水、土的治理与城市园林绿化密切相关,与植物健康直接相关。

     “环境胁迫”伤害对植物健康和安全较之有害生物更甚,对绿地破坏更深、更广、更频繁。

     曾有学者指出,21世纪世界风景园林的中心在中国,21世纪中国风景园林的重点在保护。

     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植物保护必须摒弃旧的观念和习惯,将植物保护的“关口”前移,从“末端”向“源头”和“过程”发力,植保从“养绿”向“建绿”“管绿”切入,树立全域性保绿的园林“大植保”的理念。

     其特质和着力点就是植物保护必须贯穿园林绿化全过程,融入园林绿化全业态,覆盖园林绿化全方位。

     这样做,职责上是对园林绿化建设和发展“增绿、提质、增效”的使命担当,行为上是为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保驾助力,本质上更是对城市园林植物生命的珍惜和敬畏。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蒋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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